耒阳市桐子山仙泉水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开生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481MA4LEMFF8T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耒阳市永济镇大众村16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耒综执﹝2024﹞罚字0604号
2024年3月29日,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耒阳喜士来矿泉水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包装饮用水,桶身标识标称“桐子山仙泉天然净水”,生产日期2024年3月29日,保质期1个月;瓶盖处标识标称耒阳市喜士来矿泉水有限公司“绿色山泉”,生产日期2024年3月29日,保质期3个月,生产地址耒阳市永济镇龙水村15组;规格18L,生产许可证号SC10643048105023。该局执法人员现场查封桐子山仙泉天然净水40桶,并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耒市监食生强制〔2024〕01号)、场所/设施/财务清单(耒市监食生强制〔2024〕1号)送达给耒阳喜士来矿泉水有限公司,耒阳喜士来矿泉水有限公司签收确认无异议。经查,当事人于2013年5月份成立的,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涉案包装饮用水是当事人委托耒阳喜士来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双方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书,委托生产价格1.2元/桶。2024年3月29日,涉案包装饮用水共生产82桶,当事人已销售42桶,剩余40桶(已扣押),零售价3元/桶,货值金额246元,违法所得126元。
没收扣押的包装饮用水(桐子山仙泉天然净水)40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6元,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罚没款共计人民币3126元。
3000.00元
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7-1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0-07-13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