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奉节县传明液化气瓶装供应点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传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00236MA5YAPMXXK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奉节县夔门街道宝塔坪社区鱼腹路41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奉节市监处字(2023)104号
经查明,当事人依法办理有《营业执照》,系个体工商户,注册日期:2017年10月23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当事人在重庆市奉节县夔门街道鱼复路412号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至今。另外,当事人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书已经超过有效期限,当事人称正在换证期间,证书编号:渝201932000033P,经营类别: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区域:永安街道鱼复社区及相邻无液化气供应点的村社,许可证有效期限:2019年12月24日起至2022年12月23日止。 当事人于2023年3月8日在奉节县纽扬液化气有限公司购进了14罐液化石油气,购进单价为79元/罐,该批产品系冉云驾驶车辆(渝AH8358)运输至当事人经营场所后堆放于当事人燃气仓库内待售,当事人另向驾驶员支付了3元/罐的运输费用。2023年3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验及抽样检验,被抽样产品名称:液化石油气(商品丙丁烷混合物),标称生产者:奉节县纽扬液化气有限公司,进货日期:2023年3月8日,型号规格:12kg/罐,标称价格:105元/罐,抽样基数:14罐,抽样人员现场采用购买方式抽取样品1罐。 2023年4月7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编号2023-42SH030426),检验结论:经检验,组分((C3+C4)烃类组分(体积分数))和铜片腐蚀(40℃,1h)项目不符合GB 11174-2011标准(商品丙丁烷混合物),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事人对该检验结果没有异议,不提出复检申请。同时,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未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库存,涉案产品均已售出。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1470.00元
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15-07-13
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