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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珍美味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唐龙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2302MAE6Q58A67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华联农贸物流园A座6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阜市监处罚(2026)18号
当事人自2026年1月8日开始生产经营南瓜糖拧拧,使用未标注企业联系方式的标签,截止2026年1月27日共生产125kg,其中75kg包装成150袋(500g/袋)用于销售,以28元/kg的价格销售10kg,以25元/kg的价格销售40kg,货值金额为1950元。经进一步核查,2026年1月27日检查当日发现的25kg(50袋)标签上未标注企业联系方式的南瓜糖拧拧当事人已对标签进行整改后销售,无违法所得。标签未标注企业联系方式的南瓜糖拧拧总共销售50kg(100袋),违法所得为1280元。
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做出减轻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280元; 2、罚款4000元。
4000.00元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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