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沣和建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孝钧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4MA2JARF442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商汇路888号广川大厦1211室(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瓯综执罚决字﹝2023﹞第001375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浙江沣和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黄屿大道(黄屿C-04a地块)实施了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瓯海农村商业银行区府支行营业部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鉴于当事人零时前夜间施工超出分贝数不大,以及当事人积极配合及时整改,建议对当事人处以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0000.00元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3-15
2
浙江沣和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等案
当事人浙江沣和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牛山单元C-64地块(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项目)实施了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瓯海农村商业银行区府支行营业部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30000.00元
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7-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