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汉市江夏区锦鑫达便利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亚注册资本:5.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20115MAECTWAW4Y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城关村流金港都3栋1层15室(申报承诺登记)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夏市监处罚〔2026〕80号
经查,当事人店内的5瓶白云边陈酿15年42%vol、2瓶白云边陈酿20年45%vol均不是从正规经销商购进,其中5瓶白云边?陈酿15年42%vol外包装内容显示有“42度十五年陈酿白云边酒,生产日期20241118,酒精度:42%vol;2瓶白云边?陈酿20年45%vol外包装内容显示有“45度二十年陈酿白云边酒,生产日期20240521,酒精度:45%vol;上述7瓶白酒净含量/规格均为500ml,生产商均为湖北白云边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均为湖北省松滋市金松大道车段8号。因上述涉案白酒为回收得来,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7瓶白酒的供货商资质和进货票据,也无销售台账,无法追溯上述白酒的采购、销售情况,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计算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的违法经营额,可以考虑下列因素:(一)侵权商品的销售价格”,认定违法经营额;且当事人店内白云边?陈酿15年42%vol售价为150元/瓶,白云边?陈酿20年45%vol售价为320元/瓶,综上,认定本案涉案货值金额为1390元,无违法所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决定给予处罚如下: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5瓶白云边?陈酿15年42%vol、2瓶白云边?陈酿20年45%vol白酒;2.罚款2780元。
2780.00元
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7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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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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