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众乐园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迎菊 |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11MA05N5Y664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家兴里底商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青张处罚〔2024〕86号
我局接群众举报,当事人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双汇肘花火腿”,我局执法人员在2024年3月22日对当事人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在当事人店经营场所的货架上发现1支“双汇肘花火腿”,260克/只,14元/只,生产日期20231126,保质期90天,已超过保质期。我局执法人员记录了现场情况并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扣押(详见津青市监张强制〔2024〕86号)。
经调查,当事人店内的过期“双汇肘花火腿”于2023年年底西青区的双汇代理商配送到店里的,共进了5支,进价12元/支,卖14元/支。当事人称“双汇肘花火腿”,过期之前卖了3支,过期后在3月18日卖了1支,剩余1支已被扣押,无法提供货方资质、进货票据及供销售记录。当事人解释上述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仍然在货架上销售原因是最近工作人员变动,没有及时理货,我单位予以采信。过期食品货值金额按销售价计算共计12 元,违法所得共计2元。
1.警告;2.没收过期食品:1支“双汇肘花火腿”;3.没收违法所得2元;4.罚款人民币3000元。
3000.00元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