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王牌旅行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翟宇琦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702MAC93JRQXE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风情园路西侧、滨洲线南侧9-0-110-02号房间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呼)文综罚字〔2025〕55号
综合《投诉转执法监督处理单》(2025)非转执字【46】号、调查询问笔录及调取的上述证据,呼伦贝尔王牌旅行社在接待游客李春芳等人的过程中,涉嫌未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合同有关信息的行为,违反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在线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提供包价旅游服务的,应当依法与旅游者签订合同,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合同有关信息。
警告
-元
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5-11-04
2
(呼)文综罚字﹝2025﹞40号
综合《投诉转执法监督处理单》(2025)非转执字【46】号、《调查询问笔录》及调取的上述证据,呼伦贝尔王牌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接待合同编号为1810311的旅游团队过程中,接待20名游客,签订一式二份《团队境内旅游合同》,该《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缺少(1)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地址(2)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3)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5)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给予当事人呼伦贝尔王牌旅行社有限公司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50000.00元
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5-11-04
3
(呼)文综罚字﹝2024﹞38号
现查明,呼伦贝尔王牌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接待两名游客于2024年7月5-9日参加2-6人小包团常规5日游,呼伦贝尔王牌旅行社有限公司雇用司机徐延东和车牌号黑A58M5J的车辆为游客提供驾驶和车辆服务,该车辆无旅游营运资质。
对呼伦贝尔王牌旅行社有限公司罚款5000元;对负责人翟宇琦罚款2000元。
7000.00元
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4-11-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