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深圳市荣华里景酒店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少荣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061411620E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迎宾路72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12
(2024)粤0305民诉前调37652号
服务合同纠纷
深圳市东星城酒店有限公司
超越活动策划(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深鹏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4号
2024年5月16日,我大队派员对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迎宾路72号的深圳市东星城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少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1411620E)进行投诉核查,经现场核实,发现该场所1楼大堂和2楼改变装饰装修,3-6楼增加客房数,7楼增设明火厨房,所有增设的房间均由楼层中央疏散楼梯疏散,自成一个防火分区。经现场测量,大堂及二楼改变装饰装修的面积分别约为113.21平方米和154.45平方米,3-6楼增设使用房间的面积分别约为:三楼150.21平方米、四楼152.17平方米、五楼153.19平方米、六楼151.88平方米,七楼增设明火厨房面积约31.28平方米,增设房间总面积约为906.39平方米。使用性质为酒店客房,属于公众聚集场所。该酒店擅自改变格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存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消防违法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对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消防违法行为给予深圳市东星城酒店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33000.00元
深圳市大鹏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8-28
2
深鹏公(大鹏)行罚决字﹝2024﹞33031号
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决定给予深圳市东星城酒店有限公司罚款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
2024-01-16
3
深鹏公(大鹏)行罚决字﹝2023﹞33531号
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决定给予深圳市东星城酒店有限公司罚款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
2023-10-31
4
深鹏公(大鹏)行罚决字﹝2023﹞33386号
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决定给予深圳市东星城酒店有限公司罚款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
2023-07-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