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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佳美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法院公告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段有应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0619308041Y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路292号院内市祥康粮油饲料有限责任公司仓库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8-04
(2022)桂0103民初1557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宁佳美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南宁市大英雄桂春酒楼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
2022-07-27
(2022)桂0103民初152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宁佳美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南宁市大英雄长湖酒楼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03-21
(2022)桂0102民初74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宁佳美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南宁市大英雄公园酒楼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2
2022-12-09
(2022)桂0102民初74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宁佳美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南宁市大英雄公园酒楼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西市监处罚〔2024〕731号
经查实,当事人已办理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生产经营粮食加工品、油脂及其制品、糕点资质;当事人未按规定实施生产过程控制要求,未按规定制作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台账记录、生产过程记录、食品出厂检验记录等台账记录;当事人未及时清理未开封的过期原料(黑芝麻馅、吉士粉、复配防腐剂、防潮糖粉);当事人使用过期原料番茄沙司(已开封)生产加工食品。
1.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实施生产过程控制要求,未按规定制作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台账记录、生产过程记录、食品出厂检验记录等台账记录,未及时清理未开封的过期原料(黑芝麻馅、吉士粉、复配防腐剂、防潮糖粉共40包)的行为,没收以上过期原料,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对当事人使用过期原料番茄沙司(已开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给予没收以上过期原料番茄沙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00)的处罚。 上述行政处罚,共没收过期食品原料约40.5包,罚款共计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00),全额上缴国库。
5000.00元
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