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食珍食养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婷婷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26MAEWXKM81C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赤东镇龚大围村姜家湾(村委会所属厂房及办公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蕲春市监处罚﹝2026﹞209号
2026年2月2日,本局通过AI智慧监管系统收到对当事人的一级告警(AI摄像头分别于2026年1月5日、1月28日抓拍到老鼠),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其生产车间防鼠设备设施不齐全。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于当日送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蕲春市监当罚〔2026〕71号)给予警告。经查明,2026年5月8日,本局执法人员通过AI智慧监管系统再次收到当事人的一级告警(AI摄像头于2026年3月19日抓拍到老鼠)并至当事人住所进行现场检查。摄像头抓拍记录截图(3月19日)和2026年5月12日的《询问调查笔录》证实,2026年3月19日当事人生产车间再次被AI摄像头抓拍到老鼠。当事人在2026年2月2日整改时,增加了挡鼠板、放置粘鼠板,对电箱进线电缆处的孔洞仅以泡沫胶临时封堵,后该处泡沫胶被老鼠咬坏,导致老鼠于2026年3月19日再次进入车间并被AI摄像头抓拍到。综上,当事人整改措施不到位,防鼠设备设施配备不完善导致老鼠进入生产车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十三)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给予1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