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汉吉通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洪玉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2MA49K31L87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辛安渡五龙御园19号-B015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东市监处罚〔2026〕102号
经查,当事人2020年9月4日注册登记,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本局在2024年至2025年分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本局对当事人住所(经营场所、注册地)实地核查、调查走访,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当事人。同时本局还向东西湖区相关部门协查获知当事人经营状态,对无法联系当事人这一事实予以佐证:东西湖区税务局证实纳税人无申报信息,状态属于“非正常户”;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关于协助核查企业相关情况的复函》,证实当事人在东西湖区地域无土地、房屋不动产登记;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关于协助核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的函》,证实当事人在东西湖区地域无参保信息。综上所述,当事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现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1-11-04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