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栎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开蚌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1102MA5QAEYE36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怀东路133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11
(2024)粤0306民初1939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嘉栎运输有限公司,陆**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
2024-09-27
(2024)粤0306民初1939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陆**,广西嘉栎运输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3
2024-07-02
(2024)粤0306民初1939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陆**,广西嘉栎运输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4
2024-07-02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陈**,广西嘉栎运输有限公司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5
2024-01-31
(2023)桂0102民初737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广西嘉栎运输有限公司,杨**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6
2024-01-26
(2023)桂0102民初7587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莫**,广西嘉栎运输有限公司,广西超大安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7
2024-01-08
(2023)桂0102民初6368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黄**,广西嘉栎运输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8
2023-12-06
(2023)桂0102民初5057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陆**,谢**,广西嘉栎运输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9
2023-12-06
(2023)桂0102民初5301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王**,广西嘉栎运输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10
2023-11-24
(2023)桂0102民初7587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广西嘉栎运输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1-09
(2024)鲁0832民初64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杨**
广西嘉栎运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梁山县人民法院
2
2024-11-28
(2024)粤0306民初1939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陆文锋;广西嘉栎运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3
2024-10-29
买卖合同纠纷
杨**
广西嘉栎运输有限公司;谢世森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梁山县人民法院
4
2024-09-20
(2024)粤0306民初1939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陆文锋;广西嘉栎运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5
2024-02-23
(2023)桂0102民初6368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广西嘉栎运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6
2024-02-19
(2023)桂0102民初737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广西嘉栎运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7
2024-01-25
(2023)桂0102民初5057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广西嘉栎运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8
2024-01-25
(2023)桂0102民初5301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广西嘉栎运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9
2023-12-12
(2023)桂0102民初737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广西嘉栎运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10
2023-12-05
(2023)桂0102民初7587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广西嘉栎运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4-09
2023-12-04
(2023)桂0102民初7587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莫**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湛廉交罚﹝2026﹞01654号
广西嘉栎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桂J57810车辆于2025年11月24日15时34分在廉江市青平六旺路路段行驶至省道S388线K202+300M处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执法总重为54009千克,限载标准为49000千克,已超限5009千克,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基本信息、图片资料、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本机关已依法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元)
2500.00元
廉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05
2
粤高交罚﹝2025﹞01982号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广西嘉栎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桂J4050挂重型厢式半挂车)案
5000.00元
高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2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6-08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