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锦德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岳明方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581MA220QDU1Y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苏州市常熟市辛庄镇杨园工业园区先锋路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常市监处罚〔2025〕X0015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2月31日生产聚丙烯PP-R热水管160米(规格型号为S3.2 dn25×en3.5 非明装非输送饮用水,标注执行标准为GB/T 18742.2-2017),其中40米于2024年5月9日销售给吴中区木渎致佳线缆经营部,售价为2.65元/米,销售额为106元,剩余120米未售出。2024年8月27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对吴中区木渎致佳线缆经营部销售的上述聚丙烯PP-R热水管进行抽检,抽取样品32米。2024年9月26日,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LSA8-240052),内容为:当事人生产的聚丙烯PP-R热水管(规格型号:S3.2 dn25×en3.5 非明装非输送饮用水),检验检测项目熔融温度Tpm的技术要求为≤148℃,检验检测结果为165℃,单项评价为不合格;检验检测项目氧化诱导时间(210℃)的技术要求为≥20min,检验检测结果为13min,单项评价为不合格。检验检测结论:经抽样检验,熔融温度、氧化诱导时间(210℃)项目不符合GB/T 18742.2-2017《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材》标准,判定为不合格。2024年10月10日,当事人快递签收上述检验检测报告,当事人对检验检测报告无异议,未提出复检。2024年10月12日,当事人向吴中区木渎致佳线缆经营部召回上述聚丙烯PP-R热水管8米,连同库存120米一并销毁,共销毁128米。按售价2.65元/米计算,当事人该批次不合格聚丙烯PP-R热水管的货值金额为424元。另查,当事人生产该批次不合格聚丙烯PP-R热水管的成本为3元/米,故无违法所得。
另查,当事人于2024年5月28日生产冷热水用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1200米(规格型号为dn20×2.3(mm) S4,标注执行标准为GB/T 18742.2-2017),全部存放于成品仓库未售出。2024年8月1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当事人生产的上述冷热水用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进行抽检,抽取样品32米,其中备样16米存放于当事人成品仓库。2024年9月29日,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No.(2024)SJZGH-JD00168),内容为:当事人生产的冷热水用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规格型号为dn20×2.3(mm) S4),检验检测项目熔融温度的技术要求为≤148℃,检验检测结果为159℃,单项评价为不合格。检验检测结论:经抽样检验,熔融温度项目不符合GB/T 18742.2-2017标准,判定为不合格。2024年10月16日,当事人快递签收上述检验检测报告,当事人对检验检测报告无异议,未提出复检。同日,当事人将剩余1168米上述管材进行了销毁。另查,当事人上述管材的售价为1元/米,其中抽检的32米样品由当事人自愿无偿提供,故当事人该批不合格冷热水用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的货值金额为1200元,无违法所得。
综上,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货值金额为1624元,无违法所得。
案发后,当事人已积极完成整改,并停止对上述两款产品的生产、销售。
对于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及上述自由裁量,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受检批次冷热水用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 16 米(备样);二、处罚款 2100 元,上缴国库。
2100.00元
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2
2
常市监处罚〔2023〕080122号
经查,被抽检批次的冷热水用聚丙烯(PP-R)管件,规格型号为S2.5 dn20等径直接,生产日期为2022年12月10日,当事人该批次产品共生产2400只,销售价为0.1元/只,货值金额为240元。上述批次产品当事人自生产后未进行销售,全部存放在仓库内。2023年6月1日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报告后,未申请复检,除备样的50只,当事人对库存的不合格产品全部进行了销毁。另,抽样时当事人并未收取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的买样费用,故上述受检批次冷热水用聚丙烯(PP-R)管件无违法所得。
罚款金额500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500.00元
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4
3
常市监处罚〔2023〕080056号
经查,被抽检批次的冷热水用聚丙烯(PP-R)管材,规格型号为S3.2dn20╳en2.8mm,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8日,当事人该批次产品共生产2880米,销售价为1.6元/米,货值金额为4608元。上述批次产品当事人自生产后未进行销售,全部存放在仓库内。2022年11月27日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报告后,未申请复检,除备样的16米外,当事人对库存的不合格产品全部进行了销毁。另,抽样时当事人并未收取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的买样费用,故上述受检批次冷热水用聚丙烯(PP-R)管材无违法所得。
罚款金额6,000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6000.00元
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