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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昭阳产投发展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法院公告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戚祥达注册资本:2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600MA6NC78H39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太平街道办事处石渣河社区威信路工业园区服务中心314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19
租赁合同纠纷
昭通市昭阳产投发展有限公司
云南佳恩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昭通迅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庄*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2
2025-08-27
租赁合同纠纷
昭通市昭阳产投发展有限公司
庄*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3
2025-05-27
租赁合同纠纷
昭通市昭阳产投发展有限公司
庄*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05
租赁合同纠纷
昭通市昭阳产投发展有限公司
昭通讯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佳恩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庄*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2
2026-03-02
租赁合同纠纷
昭通市昭阳产投发展有限公司
昭通讯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佳恩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3
2026-01-04
(2024)云0602民初9358号
租赁合同纠纷
昭通市昭阳产投发展有限公司
庄*
裁判文书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4
2025-06-20
租赁合同纠纷
昭通市昭阳产投发展有限公司
庄*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5
2025-03-03
(2024)云0602民初956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陈**
云南美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吕**,杨**
裁判文书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6
2025-02-26
租赁合同纠纷
昭通市昭阳产投发展有限公司
庄*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7
2024-11-2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陈**
云南美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吕世喜;杨维珊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8
2024-11-22
租赁合同纠纷
昭通市昭阳产投发展有限公司
昭通市立勤液晶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9
2024-11-06
(2024)云0602民初7045号
租赁合同纠纷
昭通市昭阳产投发展有限公司
昭通市立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昭通市立勤液晶显示技术有限公司,重庆通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10
2024-08-14
租赁合同纠纷
昭通市昭阳产投发展有限公司
昭通立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昭通市立勤液晶显示技术有限公司,重庆通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昭环罚决﹝2025﹞65号
2025年7月11日,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组通过无人机巡查龙海化工园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发现龙海化工园区西北侧配套建设的工业污水处理站。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昭阳分局行政执法人员陈剑春(25050115029)、罗雪灵(25050815033)对昭通市昭阳产投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龙海化工园区污水处理站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3月5日开始建设污水处理站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经查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需办理报告表,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昭环罚决〔2025〕65号当事人:昭通市昭阳产投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600MA6NC78H39法定代表人:戚祥达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太平街道办事处石渣河社区威信路工业园区服务中心314室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2025年7月11日,我局对昭通市昭阳产投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经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2025年3月5日开工新建龙海化工园区污水处理站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经查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需办理报告表,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证明:1、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调查询问笔录两份,现场照片(图片)证据一份,证明你公司新建龙海化工园区污水处理站项目“未批先建”的违法事实。(作出时间:2025年7月11日)2、昭通市昭阳产投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91530600MA6NC78H39)复印件一份,昭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硅基新化工园区有机硅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昭区发改基础〔2022〕30号)复印件一份,证明你公司注册信息及项目主体。(提取时间:2025年7月11日)3、昭通市昭阳产投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戚祥达、被询问人杨瑞朝、陶永陪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两份,证明你公司信息及职员信息情况。(提取时间:2025年7月11日)4、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复印件一份,证明你公司新建项目总投资额。(提取时间:2025年7月11日)5、昭通市昭阳产投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书复印件一份,证明你公司企业规模划分情况。(提取时间:2025年7月11日)6、工业污水处理站用地界址点坐标成果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复印件一份,云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公共服务查询平台查询结果一份,证明你公司项目处于生态环境分区重点管控单元。(提取时间:2025年7月11日)7、无行政处罚情况说明一份,证明你公司近两年未被生态环境部门进行过行政处罚。(提取时间:2025年7月11日)8、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化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排污许可申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合同(合同编号:ZYCT-GC-2025-091)复印件一份,证明你公司改正态度及采取补救措施情况。(提取时间:2025年7月14日)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之规定。我局于2025年7月18日送达了《昭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昭环罚告〔2025〕67号),告知你公司陈述、申辩申请权。2025年7月18日你公司向我单位提交了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情况说明,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和《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2023年版),结合你公司违法事实、环评文件类别、项目地点、项目建设情况、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环境违法行为次数、区域影响等裁量因素和相关证据,经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案件审查联席会议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陆万贰仟元(¥:62000.00元)三、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公司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我局财务室出具的一般缴纳罚款书电子票据,根据电子票据中的20位缴款码缴纳罚款。缴款成功后,我局财务室将打印回执送昭通市昭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附卷。具体操作事宜请与我局财务人员联系,联系人梁蕾,电话:0870-3189680。四、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昭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彝良县人民法院〔根据《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的通知》(昭中法〔2023〕1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市级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彝良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办理〕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昭阳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昭通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28日
62000.00元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5-07-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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