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玖号东蜂电竞联赛网咖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钢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1MA070FGT36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纳源道福泉花苑底商3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
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天津市西青区玖号东蜂电竞联赛网咖检查时,该场所正在营业,场所内共有28台电脑,现场有6人正在上网。其《营业执照》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上的住所地址为: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纳源道福泉花苑底商34号,而场所实际地址为: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大寺村龙泉道花园路六条五号。发现当事人变更住所,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1.警告;2.罚款: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1500.00元
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04-26
2
﹝2023﹞002号
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天津市西青区玖号东蜂电竞联赛网咖检查时,该场所正在营业,场所内共有28台电脑,现场有6人正在上网。其《营业执照》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上的住所地址为: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纳源道福泉花苑底商34号,而场所实际地址为: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大寺村龙泉道花园路六条五号。发现当事人变更住所,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1。警告;2。罚款: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1500.00元
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04-2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5-10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