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大展新材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查小红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81MAC7LJ7064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五泄镇江滨村翁家自然村103号西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诸暨应急罚决﹝2024﹞第000219-2号
2024年10月12日,五泄镇执法人员在对诸暨市大展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其存在生产经营场所设有出口但标志不明显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综合事项第五十九条一档的规定,结合原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条以及《绍兴市安全生产高频处罚事项裁量细化基准》(绍应急〔2022〕15号)第四条的规定,因本案当事人无从重和从轻情形,按一般情形,取50%裁量幅度。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诸暨市大展新材料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10000.00元
诸暨市应急管理局
2024-1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