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元江县佰信批发部(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辉注册资本:20万
统一信用代码:92530428MAEB704D2C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红河街道办事处兴元社区新农贸市场3栋一楼9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玉元处罚〔2025〕40号
1、2025年5月27日,取得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该证据证明当事人经营主体资格的事实; 2、2025年5月27日,取得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该证据证明经营者的身份事实; 3、2025年5月27日、6月9日,取得经营者询问笔录2份,该证据证明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事实; 4、2025年5月20日,取得现场检查笔录1份和现场照片4张,该证据证明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事实; 5、2025年6月6日,取得转账截图4张,该证据证明当事人购进元江乐万家副食城所有存货的转账付款的事实; 6、2025年5月20日,取得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投诉书1份,该证据证明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请求查处的事实; 7、2025年5月20日,取得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1份,该证据证明授权委托的权限事实; 8、2025年5月20日,取得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该证据证明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事实; 9、2025年5月20日,取得福建南平南孚有限公司介绍信1份,该证据证明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事实; 10、2025年5月20日,取得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商标注册证复印件2份,该证据证明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拥有“南孚”“聚能环”电池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事实; 11、2025年5月20日,取得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鉴定书1份,该证据证明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事实; 12、2025年5月20日,本局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及财物清单各1份,该证据证明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实物事实。 本局认为,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行为,有扣押的实物;有现场检查笔录、照片、转账截图、询问笔录、投诉书、鉴定书、商标注册证等证据所证明。以上证据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印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证明当事人违法的过程、情节、事实。
经综合裁量,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本局扣押的5号“南孚”电池240粒、7号“南孚”电池840粒; 2、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1000.00元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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