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仙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艳青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402MA0Q95C69H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7号楼1-102(泰领海创生物科技园一期)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23
(2025)粤0391民初8331号
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
2025-04-09
(2025)冀0683民初4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国路路通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内蒙古仙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安国市人民法院
3
2025-03-12
(2025)冀0683民初3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北润华药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仙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安国市人民法院
4
2025-03-05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5
2025-02-10
(2025)内0402民初5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红山区客欢超市
内蒙古仙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
6
2025-01-15
(2024)内0402民初889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北荣顺药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仙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
7
2024-12-13
(2024)冀0637民初14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北新京源药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仙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博野县人民法院
8
2024-12-09
(2024)内0402民初7675号
劳动争议
董*
内蒙古仙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
9
2024-12-06
(2024)内0402民初7674号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方**
内蒙古仙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
10
2024-11-26
(2024)冀0683民初23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国市金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内蒙古仙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安国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5-10
2024-12-27
(2024)内0402民初7675号
劳动争议
董*、内蒙古仙草堂药业有限公司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3130.05元
民事案件
2
2025-04-01
2025-01-15
(2024)内0402民初889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北荣顺药业有限公司、内蒙古仙草堂药业有限公司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854124.00元
民事案件
3
2024-09-04
2024-06-24
(2024)内0404民初5907号
运输合同纠纷
内蒙古仙草堂药业有限公司、赤峰中通速递服务有限公司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内药监处罚﹝2024﹞204号
该公司于2023年2月7日自安徽亿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购进标示该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20601的沙苑子50kg(1kg/袋),购进价格215元/Kg,购进金额10750.00元。该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3月17日将上述批号沙苑子全部销售至解飞中西医诊所等21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于2023年2月28日销售至解飞中西医诊所),销售价格不等,销售金额14625.00元。该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日、5月8日、9月20日自安徽亿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购进标示该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21101的炒酸枣仁10kg(1kg/袋)、33kg(1kg/袋)、4kg(1kg/袋),购进价格分别为1050元/Kg、990元/Kg、1225元/Kg,购进金额48070.00元。该公司于2023年3月7日至10月17日将上述批号炒酸枣仁全部销售至赤峰市元宝山区美丽河镇古山卫生院等18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于2023年5月22日销售至赤峰市元宝山区美丽河镇古山卫生院),销售价格不等,销售金额89460.00元。上述两批次药品总销售金额104085.00元。该公司销售劣药沙苑子、炒酸枣仁的违法事实成立。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
120000.00元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01-16
2
内药监处罚﹝2023﹞216号
该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自河北祥芝药业有限公司购进批号为C014230501的山药200袋(1Kg/袋),购进价格20.00元/Kg,购进金额4000.00元。于2023年6月24日至2023年7月6日期间将上述药品销售至喀喇沁旗韩百成中医诊所等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销售价格不等,共销售78袋(1Kg/袋),销售总金额2408.00元。退回生产厂家122袋,退回金额2440.00元。共计召回上述药品49.5Kg,召回金额1911.00元。实际共销售28.5Kg,销售金额为497.00元。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
120000.00元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1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