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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昌盛气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林波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37043432201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滨海大道北段5199号温州国际机电城一期A2幢102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6-10-12
2016-10-12
(2016)浙0303民初37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州市龙湾昌盛气体有限公司与温州市圣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4990.00元
民事案件
2
2014-02-10
2014-02-10
(2013)温龙永商初字第10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王**与温州市龙湾昌盛气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运政罚﹝2024﹞04154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1月07日09时55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温州市机场大道蓝田路口检查时发现温州市龙湾昌盛气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温州市龙湾昌盛气体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12
2
温运政罚﹝2023﹞50441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0月24日16时40分,永嘉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永嘉县李家村路段检查时发现温州市龙湾昌盛气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温州市龙湾昌盛气体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永嘉农村商业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永嘉县交通运输局
2023-10-30
3
温运政罚〔2023〕04J81
2023年8月18日15时12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叶建云、鲁佩雷通过浙江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检查,发现浙C30479中型特殊结构货车有违章嫌疑,经当场跟被委托人确定相关监控系统数据发现:温州市龙湾昌盛气体有限公司的浙C30479中型特殊结构货车在2023年8月4日0时0分至23时59分期间产生公安卡口数据及卡口照片,车辆卫星定位数据显示无行驶轨迹,无相应定位数据。温州市龙湾昌盛气体有限公司的浙C30479中型特殊结构货车未保持设备装置正常使用状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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