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州浙南能源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4行政处罚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严建安注册资本:13333.3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000MA6HR2JE19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甲茶镇拉抹村花寨组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06
(2025)渝0107民初100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安腾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浙南能源有限公司,周*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2
2019-12-10
(2019)黔27民初117号
股权转让纠纷
杨**
严**,贵州浙南能源有限公司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3-15
2021-01-30
(2020)黔27执408号
民事案件执行
杨**与贵州浙南能源有限公司、严**股权转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30031.48元
执行案件
2
2020-10-23
2020-09-18
(2020)黔民终706号
股权转让纠纷
严**、贵州浙南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09-22
2020-04-07
(2019)黔27民初117号
股权转让纠纷
杨**与严**、贵州浙南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7667131.48元
民事案件
4
2020-03-26
2019-09-10
(2019)黔27财保11号
杨**、贵州浙南能源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人社监罚决字﹝2026﹞第01号
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期间,我局接到薛彦登“黔南薪安”网络平台投诉和李骏在人民网上留言反映平塘县兴发煤矿存在拖欠工人工资情况后,于2026年1月20日对平塘县兴发煤矿拖欠工人工资一案进行立案调查。我局于2026年1月22日向你公司下达了《劳动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平人劳监询字〔2026〕第01号),此后你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向我局提交了《情况说明》和《应发2025年工资、2024年安全绩效统计表》,根据你公司提交的相关材料,证明你公司的平塘县兴发煤矿拖欠115名工人工资共计5157290.10元尚未支付。
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50000.00元
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3-10
2
平消行罚决字﹝2023﹞第0053号
为深刻吸取山西吕梁“11.16”火灾事故教训,2023年12月8日,大队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工信局在开展工矿企业专项检查时,发现贵州浙南能源有限公司员工宿舍、办公楼,未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构成了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的消防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贵州浙南能源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9000.00元
平塘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12-15
3
黔煤安监执八罚﹝2023﹞2-075号
1.11104运输巷掘进工作面迎头T1甲烷传感器悬挂距巷帮小于200mm(实际只有100mm);2.11104运输联络巷安设的一组控制风流的风门不可靠,一道反向门不能关闭,一道正向门不能打开;3.11104运输巷掘进工作面顶板5根锚杆支护锚盘未紧贴岩面,锚杆拉拔力不符合设计要求;4.主斜井架空乘人装置尾轮设置的断轴保护措施不可靠,不能防止因断轴造成尾轮在钢丝绳张力作用下快速移动而伤人;5.水泵房水泵的机械外露转动部分加装的护罩不可靠,不能防止手指、上下肢、足尖等人体部位误入。
违法事实: 1.11104运输巷掘进工作面迎头T1甲烷传感器悬挂距巷帮小于200mm(实际只有100mm);2.11104运输联络巷安设的一组控制风流的风门不可靠,一道反向门不能关闭,一道正向门不能打开;3.11104运输巷掘进工作面顶板5根锚杆支护锚盘未紧贴岩面,锚杆拉拔力不符合设计要求;4.主斜井架空乘人装置尾轮设置的断轴保护措施不可靠,不能防止因断轴造成尾轮在钢丝绳张力作用下快速移动而伤人;5.水泵房水泵的机械外露转动部分加装的护罩不可靠,不能防止手指、上下肢、足尖等人体部位误入 以上事实分别违反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6.1.1;2.《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3.《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二条第三项;4.《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5.《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的规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分别1.处一万元罚款(¥10,000.00);2.处二万五千元罚款(¥25,000.00);3.给予警告;4.处二万五千元罚款(¥25,000.00);5.处一万元罚款(¥10,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警告。
10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3-12-13
4
黔﹝平﹞煤安罚﹝2023﹞02-01号
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第2条给予煤矿企业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00元)罚款;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第3条给予煤矿企业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00元)罚款;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第5条给予煤矿企业警告;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第6条给予煤矿企业警告;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第7条给予煤矿企业警告;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第13条给予煤矿企业警告;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第14条给予煤矿企业警告;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第15条给予煤矿企业警告;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第17条给予煤矿企业处人民币陆仟元(6000.00元)罚款;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第18条给予煤矿企业警告;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第19条给予煤矿企业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00元)罚款。合并罚款人民币伍万壹仟元(51000.00元)整。
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第2条给予煤矿企业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00元)罚款;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第3条给予煤矿企业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00元)罚款;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第5条给予煤矿企业警告;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第6条给予煤矿企业警告;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第7条给予煤矿企业警告;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第13条给予煤矿企业警告;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第14条给予煤矿企业警告;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第15条给予煤矿企业警告;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第17条给予煤矿企业处人民币陆仟元(6000.00元)罚款;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第18条给予煤矿企业警告;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第19条给予煤矿企业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00元)罚款。合并罚款人民币伍万壹仟元(51000.00元)整。
72000.00元
平塘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09-22
5
黔﹝平﹞煤安罚﹝2023﹞03﹝煤矿﹞号
2023年9月2日,平塘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贵州浙南能源有限公司平塘县兴发煤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煤矿爆破员(唐祥海)未按照《11104回风巷掘进作业规程》中设计装药量进行爆破(爆破设计炮眼为33个,装药量为11.1公斤。实际当班爆破装药炮眼为38个,装药量为54公斤),导致爆破冲击波使风筒脱落,造成CO传感器超限报警。以上行为涉嫌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立案。爆破员(唐祥海)未按照《11104回风巷掘进作业规程》中设计装药量进行爆破(爆破设计炮眼为33个,装药量为11.1公斤。实际当班爆破装药炮眼为38个,装药量为54公斤),导致爆破冲击波使风筒脱落,造成CO传感器超限报警以上事实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对煤矿总工程师刘立人民币伍仟元(5000.00)罚款,处爆破员唐祥海壹仟元(1000.00)罚款。
爆破员(唐祥海)未按照《11104回风巷掘进作业规程》中设计装药量进行爆破(爆破设计炮眼为33个,装药量为11.1公斤。实际当班爆破装药炮眼为38个,装药量为54公斤),导致爆破冲击波使风筒脱落,造成CO传感器超限报警以上事实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对煤矿总工程师刘立人民币伍仟元(5000.00)罚款,处爆破员唐祥海壹仟元(1000.00)罚款。
6000.00元
平塘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09-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