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洪炎福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30100MA756TU072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3号楼1230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10
(2024)青0104民初3203号
劳动争议
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
魏**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2
2024-07-03
(2024)青0104民初3267号
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
青海奥方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3
2024-04-01
(2024)青0104民初167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
包**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4
2024-03-15
(2024)青0104民初726号
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
青海拓昂达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5
2024-02-04
(2024)青0104民初50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
杨**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6
2023-12-20
(2023)青0104民初714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
青海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7
2023-12-12
(2023)青0104民初699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
罗**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8
2023-12-12
(2023)青0104民初696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
刘*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9
2023-11-23
(2023)青0104民初655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
白*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10
2023-11-20
(2023)青0104民初631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
张*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5-23
(2024)青0104民初50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
杨**
裁判文书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2
2024-03-25
(2024)青0104民初50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
杨**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3-04
2024-01-30
(2023)青0104执3450号之一
服务合同纠纷
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青海半江清宴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4-02-07
2023-10-09
(2023)青0104执2889号
服务合同纠纷
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李*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4-02-07
2023-12-22
(2023)青0104民初714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青海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68830.02元
民事案件
4
2024-02-05
2023-10-10
(2023)青0104执2805号
服务合同纠纷
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程**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4-02-02
2023-07-21
(2023)青0104执1085号
服务合同纠纷
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李军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4-02-02
2023-09-20
(2023)青0104执2803号之一
服务合同纠纷
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蒋*等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4-01-31
2023-11-20
(2023)青0104执2800号
服务合同纠纷
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周琦雅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4-01-26
2023-12-27
(2023)青0104执2226号
服务合同纠纷
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喻*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4-01-24
2023-09-12
(2023)青0104执1276号之一
服务合同纠纷
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青海维度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4-01-05
2023-11-09
(2023)青0104民初631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唐之潮餐饮店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城西区市场监管局市监罚字﹝2024﹞99号
2024年2月7日,西宁市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唐道637在用电梯进行现场检查,发现6号楼2部电梯紧急报警装置失效,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西市监责改[2024]30号),责令电梯使用单位于2024年2月15日前对唐道637所有在用电梯进行全面排查,确保电梯紧急报警装置畅通有效。2024年7月31日,西宁市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对唐道637在用电梯进行现场检查,抽查发现5号楼3部电梯及3号楼1部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按下后,监控室无反应,无法连接正常使用,该4部电梯紧急报警装置均失效。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特种设备现场监察记录,并要求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立即对唐道637在用99台直梯进行全面检修,恢复电梯紧急报警装置畅通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使用单位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了《青海省电梯安全条例》第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2024年8月26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22年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在电梯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唐道637部分电梯存在线路故障导致电梯紧急报警装置失效的问题,随即使用单位将此问题上报青海金座集团(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为青海金座集团下辖的子公司),2022年7月9日青海金座集团与精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签订唐道637《电梯五方对讲通话线路敷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精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负责唐道637在用的100部直梯五方对讲(电梯紧急报警装置)线路敷设工作,工期为甲方通知施工后的60天内。2022年年底精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对电梯紧急报警装置通话线路进行施工,直到2024年4月线路布线完成,但项目仍未通过验收。期间使用单位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紧急报警装置线路敷设施工进度,截止2024年7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唐道637在用的100部直梯仍未全部恢复紧急报警装置有效使用,使用单位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未按照我局下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西市监责改[2024]30号)按期完成整改,期间电梯一直处于运行状态,存在安全隐患。
根据《青海省电梯安全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电梯使用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三)未保证紧急报警装置有效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拟对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做出如下处罚: 对当事人未保证在用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使用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西宁市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1
2
宁应急罚20240011号
2024年2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唐兴银、韩斯亦对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将经营范围内用电服务统一外包给青海德本劳务建筑有限公司,检查当日通过对青海德本劳务建筑有限公司带队责任人询问,并现场核查班组电工人员时,发现青海德本劳务建筑有限公司外派至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的电工严作清、王思明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西宁大唐道物业有限公司未对承包方统一协调管理,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分别给予单位、王占江、景庆文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3000元(叁仟元整)、2000元(贰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西宁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3-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