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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车站聚盛商行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盈辉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10304MA6XH2E210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车站(啤酒厂商业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宝陈烟处〔2025〕第006号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处以违法进货总额51300.00元的10%罚款计5130.00元的行政处罚。
5130.00元
陈仓区烟草专卖局
2025-07-24
2
陈烟处﹝2023﹞第020号
2023年6月21日18时37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在宝鸡市陈仓区虢镇水莲寨村六组聚盛商行销售串码卷烟望我局及时查处,我局执法人员于19时05分到达案发现场,发现当事人王盈辉有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在其商店货架后面的库房内查获非本店及损毁的32位喷码卷烟好猫(吉祥)49条、好猫(细支天赋)44条、延安(软)300条共计3个品种393条。上述卷烟品种、数量经当事人确认无误,且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购进证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经报请局领导批准同意,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将宝鸡市陈仓区烟草专卖局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宝陈烟存通字[2023]第038号)送达当事人王盈辉。经查,当事人王盈辉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述卷烟是当事人王盈辉由于端午节前送礼的周边工地民工多自己商店的卷烟不够卖,6月15日前后每天就去虢镇东门、李家崖、车站附近几家商店购买的准备用于自己店内销售。经调查认定,所查获的393条涉案卷烟为真品卷烟。因当事人王盈辉所陈述的卷烟购进价格无相应证据证明,故其询问笔录中所陈述的卷烟购进价格不予采信。核算价格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烟计【2021】93号)和《陕西省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关于印发2023年上半年全省卷烟价格目录的通知》(陕烟计【2023】2号)的文件执行。对涉案卷烟进行核价,当事人王盈辉违法进货总额为50850.00元,上述卷烟尚未销售,亦无违法所得。上述事实有先行登记保存的卷烟照片、检查(勘验)笔录、询问笔录、涉案烟草专卖品核价表、真品卷烟代码提取单以及复制提取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当事人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副本、案发现场照片为证。当事人参与了本案全过程,对上述事实亦承认。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50850.00元的10%罚款计5085.00元的行政处罚。
5085.00元
宝鸡市陈仓区烟草专卖局
2023-07-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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