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海蔓生鲜食品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佳蔓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11MA61Q44741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世纪路25、2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大足市监处字(2023)114号
2022年10月24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的工作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对当事人经营的辣椒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抽取辣椒样品的基本信息为:样品名称:辣椒;购进日期:2022-10-23;抽样基数:6.2kg;抽样数量:3kg(含备样1.5kg);单价10元/kg。抽样单上填制的抽样基数是当时超市内剩余的辣椒数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的工作人员向当事人支付了被抽辣椒食品的费用30元人民币,并将抽取的辣椒样品和备样一起取走。当事人无法提供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23日的辣椒的进货票据。
当事人销售的上述2022年10月23日购进的辣椒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物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2年10月24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的工作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对当事人经营的韭菜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抽取韭菜样品的基本信息为:样品名称:韭菜;购进日期:2022-10-24;抽样基数:4.5kg;抽样数量:3kg(含备样1.5kg);单价10元/kg。抽样单上填制的抽样基数是当时超市内剩余的韭菜数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的工作人员向当事人支付了被抽韭菜食品的费用30元人民币,并将抽取的韭菜样品和备样一起取走。当事人无法提供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24日的韭菜的进货票据。
当事人销售的上述2022年10月24日购进的韭菜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多菌灵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物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消除影响,罚款
5000.00元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