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丫丫城堡母婴用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廖育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223MA7FK45B51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崇阳县天城镇电力大道香山安置房A12号-A17号一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崇阳市监处罚〔2023〕122号
2023年2月19日,当事人购进了一批“白云山 启蒙贝乐? 郫多肽多肽辅食营养素 辅食营养补充品”(净含量:200克(10支*20)、保质期:24个月、生产日期:2022.09.07。产地:江西省南昌市。),2023年2月20日,为了促销该产品自行制作“白云山郫多肽 原价398元/盒、活动价658元/3盒”的价格标示牌;当事人不能提供活动价前7天以原价(398元/盒)销售的凭证,活动价前也未以398元/盒的价格销售上述“白云山 启蒙贝乐? 郫多肽多肽辅食营养素 辅食营养补充品”产品。由于当事人虚构原价,违法所得无法确定,案发后,当事人撤走了价格标示牌,恢复原价销售。
依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二十三条“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至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本规定中以违法所得计算罚款数额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时,按照没有违法所得的规定处罚”、第七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 ,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