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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铭颜俪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秀文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502MADDCKCC7R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海棠路东段北侧御景东方I4幢I4-11号、I4幢I4-12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隆卫医罚﹝2024﹞11号
保山铭颜俪人医疗美容诊所2024年3月30日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宗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使用未变更注册到本机构的护士(朱红、朱文婷、王艳喜)从事护理工作,2024年3月30日至4月2日未按规定填写门诊日志、手术知情同意书等病历资料
保山铭颜俪人医疗美容诊所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护士条例》第九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护士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二十八条第(二)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1.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宗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给予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2.使用未变更注册到本机构的护士(朱红、朱文婷、王艳喜)从事护理工作给予警告;3.未按规定填写门诊日志、手术知情同意书等病历资料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元);综上,合并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95000元)的行政处罚。
95000.00元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4-06-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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