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堡嗝儿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超尹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1122MAC0ARF53H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大河西区10幢1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缙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546号
缙云县堡嗝儿餐饮店位于缙云县五云街道大河西区10
幢16号一楼,2023年10月24日11时,本机关执法人员在巡
查中发现当事人存在未设置分类垃圾桶,并在同一垃圾桶
中混投塑料包装袋(其他垃圾)、白菜叶(易腐垃圾)的
情况,本机关于2023年10月24日12时现场对当事人发放
《责令改正通知书》缙综执责改通字【2023】第110号,
责令当事人在2023年10月25日8时前改正未按规定分类投
放生活垃圾的行为,并设置分类垃圾桶。2023年11月16日
11时25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当事人已设置了
3个垃圾桶,未设置标签。在垃圾桶中混投生菜叶(易腐
垃圾)、番茄(易腐垃圾)、塑料袋(其他垃圾)。未改
正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
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
300.00元
丽水市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12-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