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豆香缘豆制品坊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许保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728MA0KYQGY15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洪善镇南长寿村兴旺西街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遥市监处罚〔2025〕67号
当事人生产车间设备表面有灰尘,车间内有杂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二)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之规定;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之规定。经询问调查,当事人共购进标注制造商为“枣庄市山亭区诚豆豆制品专业合作社”标签10000张,价格为80元/万张;大豆素肉编织袋250个,价格为0.23元/个;金辉塑料袋1600个,价格为0.23元/个。城头豆制品大豆素肉塑料袋3500个,价格0.27元/个。销售成品:编织袋牛排丝90袋(每个编织袋内装10袋城头豆制品塑料袋),每编织袋11kg,销售单价33元/袋,销售额2970元;透明袋牛排丝10包(10袋金辉袋放一个透明袋,称为一包),每透明包12.5kg,销售单价38元/包,销售额380元;总计销售3350元,违法所得为3350元。
1、给予警告;2、处罚款19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3350元;4、没收5编织袋标签含有虚假内容大豆素肉牛排丝;5、没收含有虚假内容的纸质标签3.72斤;6、没收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包装袋4250个。
19000.00元
平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