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梨树县郭家店镇福鑫居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思名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396MA15WX9T2C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郭家店镇北山福人居小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梨市监处罚〔2023〕107号
经询问得知,当事人在2022年末购进“嘉士利果香果乐香酱味夹心饼干”10袋,净含量:93克/3.28安士(袋),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17日,保质期12个月,进货价格2.8元/袋,销售价格3.5元/袋,截止到案发当日2023年9月12日已超过保质期26天,当事人未能提供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该超过保质期“嘉士利果香果乐香酱味夹心饼干”在2023年9月8日以每袋3.5元销售给投诉人1袋,未销售1袋,货值金额7元(3.5元*2袋=7元),违法所得0.7元(3.5元-2.8元=0.7元)。
经查,当事人在2022年末购进“嘉士利果香果乐香酱味夹心饼干”10袋,净含量:93克/3.28安士(袋),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17日,保质期12个月,进货价格2.8元/袋,销售价格3.5元/袋,截止到案发当日2023年9月12日已超过保质期26天,当事人未能提供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该超过保质期“嘉士利果香果乐香酱味夹心饼干”在2023年9月8日以每袋3.5元销售给投诉人1袋,未销售1袋,货值金额7元(3.5元*2袋=7元),违法所得0.7元(3.5元-2.8元=0.7元)。 当事人经营已超过保质期“嘉士利果香果乐香酱味夹心饼干”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经营超过保质期或者有效期的食品;”之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登记、备案机关吊销登记证、备案卡;违反第六项至第九项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登记、备案机关吊销登记证、备案卡。”之规定,参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或者尚未产生社会危害后果的;”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没收违法所得0.7元。 二、没收已超过保质期“嘉士利果香果乐香酱味夹心饼干”1袋。 三、罚款2000元。
2000.00元
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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