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合力商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德秀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233142711450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洋川镇(诗乡广场二期)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4-18
(2022)黔0302民初502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绥阳合力商业有限公司
贵州遵义南城工贸有限公司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绥市监处罚[2024]252号
现查明,当事人销售的经检验不合格的美人椒,据王安宇自述:美人椒进购价108元/件(1件为20斤,5.4元/斤),销售价6.99元/斤,进购了1件,销售了16斤,有4斤损坏自行处理了,货值金额139.80元,违法所得为111.84元。当事人经营食品中噻虫胺项目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的违法事实成立。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1份、送达现场照片1张;
3.现场抽检图片5张。
4.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整改通知书(绥市监责改〔2024〕02-45)及送达回执各1份;
5.案件来源登记表1份;
6.《询问调查笔录》、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7.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检验报告1份(报告编号No:NCP202403762);
8.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各1份。
9.当事人提供供货方相关资质复印件1张、送货清单复印件2张,快速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报告编号:HL20241011LTKJ104)、整改报告1份。
第一组证据:第1项证据,证明本案违法主体合法;
第二组证据:第2-9项证据,证明当事人经营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违法事实;
以上证据和笔录均由当事人、被询问人、询问人、被调查人、调查人、检查人签名并加盖手印予以认可。
罚款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5000.00元
遵义市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