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晟亿土特产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小强 | 注册资本:5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9900MA7XF6UY7C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平阳路124号睿鼎国际0105号是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综示市监处罚〔2026〕38号
经查,2026年1月15日,当事人销售给举报人国先生2瓶汾酒(青花25)(批号均为20241009121),售价325元/瓶。2026年1月19日,当事人销售给举报人国先生2瓶汾酒(青花25)(批号均为20241009121),售价325元/瓶。2026年1月23日,当事人销售给举报人国先生2瓶汾酒(青花25)(批号均为20240410123),售价320元/瓶。2026年1月24日,当事人销售给举报人国先生2箱汾酒(青花25)(批号均为20240904121038),6瓶/箱,售价1900元/箱。2026年1月30日,当事人销售给举报人国先生1箱汾酒(青花25)(6瓶/箱,批号为20240905121038)和4瓶汾酒(青花25)(批号均为:20241225121),售价合计3170元。2026年2月2日,当事人销售给举报人国先生3瓶汾酒(青花25)(其中2瓶批号为20240410123,1瓶批号为20241225121),售价320元/瓶。
2026年3月15日和2026年3月16日,本局委托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31瓶汾酒(青花25)进行辨认。2026年3月15日和2026年3月16日,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鉴定证明》,判定上述31瓶汾酒(青花25)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当事人共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汾酒(青花25)31瓶,销售金额合计9870元。
当事人不能证明上述31瓶汾酒(青花25)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当事人陈述,2025年10月,陌生人上门向当事人兜售汾酒(青花25),现金交易购入19瓶汾酒(青花25),当事人未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未索要进货票据,未记录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2025年11月,陌生人上门向当事人兜售汾酒(青花25),现金交易购入2箱共12瓶汾酒(青花25),当事人未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未索要进货票据,未记录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026年3月20日,当事人退给举报人购买上述31瓶汾酒(青花25)的货款9870元并给予补偿。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的规定,当事人已经依法退赔的款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没收。
依据《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的规定,当事人违法经营额为9870元。
“汾酒”商标注册证(第7591782号)的注册人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核定使用商品(第33类):果酒(含酒精);开胃酒;烧酒;蒸馏酒精饮料;葡萄酒;酒(饮料);含酒精液体;酒精饮料(啤酒除外);黄酒;食用酒精(截止)。注册有效期至2030年10月27日。
“汾”商标注册证(第150927号)的注册人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核定使用商品(第33类):白酒(截止)。注册有效期至2033年02月28日。
“青花汾酒”商标注册证(第22580758号)的注册人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核定使用商品(第33类):果酒(含酒精);白酒;蒸煮提取物(利口酒和烈酒);葡萄酒;烈酒(饮料);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米酒;黄酒;食用酒精;烧酒(截止)。注册有效期至2028年02月13日。
1.对当事人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且未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警告;
2.对当事人销售侵犯“汾”“汾酒”“青花汾酒”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没收、销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31瓶汾酒(青花25)(42%vol、475ml);
3.对当事人销售侵犯“汾”“汾酒”“青花汾酒”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罚款100000元(拾万元)。
100000.00元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