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娇颜护肤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娇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117MA714D1L6H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崇皇街道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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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高市监处罚字〔2023〕89号
2023年6月19日在该店现场检查在营业场所货架上发现产品培蘭朶纯植物养生精油(净含量:100ml,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61348,使用期限:2023年4月16日)已经超过使用期限。过期仍摆在货架上销售,该产品是在当事人2022年5月盘店一同盘过来的,共2瓶,单瓶售卖价格为36元,过期后该产品并未售出。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规定。根据《陕西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化妆品类)》第二条从轻处罚情节:“违法所得5000元以下的;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不符合项目为物理指标等非安全性项目或者不涉及健康危害的;符合《规则》从轻处罚情形之一的。”本案中当事人具备从轻处罚情形,适用于从轻行政处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3年6月19日在该店现场检查在营业场所货架上发现产品培蘭朶纯植物养生精油(净含量:100ml,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61348,使用期限:2023年4月16日)已经超过使用期限。过期仍摆在货架上销售,该产品是在当事人2022年5月盘店一同盘过来的,共2瓶,单瓶售卖价格为36元,过期后该产品并未售出。当事人西安市高陵区娇颜护肤店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2023年6月2日经主管局长批准立案后,办案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对当事人询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调查取证。
经查明,截止2023年6月19日在该店货架上发现(培蘭朶纯植物养生精油2瓶)已经超过使用期限,未进行销售,无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询问笔录 ,证明当事人违法经营的事实
2.身份证复印件 ,证明当事人的身份情况
3.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经营主体
以上事实有当事人承认的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材料证实,并有提供人的签名、盖章确认。
2023年7月11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高市监告字〔 2023 〕 126 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签收《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五)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能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案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无违法所得。其行为符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内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轻或者从轻行政处罚:(三)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根据《陕西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化妆品类)》第二条从轻处罚情节:“违法所得5000元以下的;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不符合项目为物理指标等非安全性项目或者不涉及健康危害的;符合《规则》从轻处罚情形之一的。”本案中当事人具备从轻处罚情形,适用于从轻行政处罚。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罚款10000元。
2、没收(高)市监强制〔2023〕09008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扣押的物品(培蘭朶纯植物养生精油2瓶)
10000.00元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