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鼎市广好味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苹苹 | 注册资本:202.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982MA359J5J5C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岙里工业区兴福路8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鼎市监处罚〔2023〕1-28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月10日生产了一批椒盐粉产品,该产品是以柔软白色塑料软管为包装体的,正面印有“广好味”、“椒盐粉 SALT AND PERRER POWDER”、“广式”、“净含量:40克”等英文及字样,软管底部印有数字串为“20220110”的生产日期。背面标示有详细的标签内容(配料:食用盐、花椒、黑胡椒、麦芽糊精、小茴香、味精、桔皮、沙姜、蒜粉、二氧化硅,生产商:福建省福鼎市广好味食品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鼎市广好味食品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贯岭镇金岭路46号,产地:福建省宁德市,服务热线:0593-7677988,生产日期:见封底,食用方法:非即食,贮存条件:请置于阴凉干燥处,保质期:24个月,执行标准:Q/FDGH 0001S,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35098205819)。标示的营养成分表如下所示:项目/每份2克(g)/NRV%,能量/14千焦(KJ)/0%,蛋白质/0.2克(g)/0%,脂肪0克(g)/0%,碳水化合物/0.5克(g)/0%,钠/63.4毫克(mg)/3%。
当事人生产该批次的椒盐粉产品,未按规定进行出厂检验。关于营养成分表中钠含量的标示,当事人称其于2021年有对两批次的椒盐粉进行专门送检(两份报告编号分别为No:(2021)宁检化字01265号、No:(2021)宁检化字00674号),两份检测报告结果显示的钠含量(单位:mg/100g)分别为3127和3171,经换算后该钠含量为62.54mg和63.42mg。当事人以为所有生产的椒盐粉产品的钠含量都差不多这个数值范围,故其凭经验标示为63.4mg。
2023年11月9日,当事人将留样的7支椒盐粉产品送检,检测报告的结果显示钠含量为2.62×104mg/100g,换算后每份2g为524mg,而不是其标注的63.4mg。
当事人共生产了144支生产日期为2022年1月10日的椒盐粉产品,共售出137支,送检7支,售出单价3.3元/支,销售额共计137支*3.3元/支=452.1元,总货值为144支*3.3元/支=475.2元,违法所得452.1元。
另查明,当事人位于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贯岭镇金岭路46号的生产场所已停止生产,已将生产地址变更至福鼎市岙里工业区兴福路86号。
警告|罚款(8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52.1元)
8000.00元
福建省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