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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芽哩口腔门诊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胡永秀注册资本:1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881MAE4LN6F4U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漳平市八一路24号汇盛名城D幢1梯210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漳市监管菁处〔2025〕41号
当事人的4名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以获得健康证明,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和无菌医疗器械的工作,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中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及《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对直接接触药品、无菌医疗器械的人员,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不得安排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无菌医疗器械的疾病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药品、无菌医疗器械的工作。”的规定,依据《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对直接接触药品、无菌医疗器械的人员未进行年度健康检查、安排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无菌医疗器械的疾病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药品、无菌医疗器械工作的。”的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
3000.00元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6
2
漳市监管菁处〔2025〕27号
漳平芽哩口腔门诊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4年10月30日,主要从事口腔科诊疗、牙齿矫正、种植牙等医疗服务。1.当事人于2025年3月份开始,为了宣传其公司开展“韩国进口种植牙特惠”活动,由厦门总公司地推部委托漳平市吉人广告部,制作规格90cm/ 90cm,喷绘布材质的广告宣传布10块,同时悬挂在10辆营运三轮车上进行宣传,上述广告宣传布内容有:“芽哩口腔 芽哩口腔齿科连品牌,响应国家集采号召进口种植牙,价格1000多到5000多,电话:17268038852,地址:漳平市汇盛名城二楼,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悦珑庄”等,上述广告宣传布每张制作费用是8元,10张合计金额为80元。另当事人称:上述广告宣传布悬挂在营运三轮车上每辆需向车主支付广告费用20元,10辆合计金额200元。2. 当事人于2025年6月份开始,为宣传其开展“芽哩口腔齿科连品牌,响应国家集采号召进口种植牙,价格1000多到5000多”的活动,由厦门总公司地推部委托漳平市吉人广告部,制作规格60cm/90cm,AT材质的广告宣传牌1块,摆放在公司大门口处,上述广告宣传牌内容有:“芽哩口腔 韩国进口种植牙特惠,集采惠民厂家补贴,韩国进口品质种植牙1980元/颗(含种植牙+基台+牙冠+手术费+检查费),电话:17850715051 胡主任,地址:漳平市八一路24号(汇盛名城)二楼,望江楼同层,您的健康从“齿”开始”等,上述广告宣传牌制作费用为10元/块。经查,当事人发布上述两个医疗广告在发布前均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据当事人供述及其提供的广告费用收据,其广告制作费用共计290(8*10+10+200=290)元,因此本案广告费用认定为 290元。 当事人称,营运三轮车上悬挂的广告宣传布当时和车主约定就悬挂1个月,到期由车主自行拆除。部分车主未拆除我公司已在查找并通知拆除。同时,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的广告宣传牌,当事人已当场对广告宣传牌予以拆除,改正了违法行为。
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二、处人民币580元的罚款。
580.00元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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