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钧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欧阳继发 |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29MADNKF319L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横龙镇富康基地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处罚〔2025〕125号
2025年7月29日,我局接到消费者举报,反映当事人江西钧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摩托车配件是三无产品。2025年8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化油器、火花塞、打草绳三种商品没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等中文包装标识。当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2025年8月28日前整改,2025年9月2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仍未改正。
当事人于2024年8月份开始从事互联网销售活动,主要在拼多多平台上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截止案发,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上销售没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等中文包装标识的化油器374个,库存243个,销售价格14.5元/个,进价10.5元/个,销售金额5423元,销售没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等中文包装标识的打草绳260个,无库存,销售价格16.6元/个,进价12元/个,销售金额4316元,销售没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等中文包装标识的火花塞85个,无库存,销售价格2.8元/个,进价1.7元/个,销售金额238元。以上三种商品合计销售金额9977元。本案当事人违法销售商品货值(含库存)13500.5元,违法所得2785.5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我局建议给予当事人以下适当的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2785.5元上缴国库。
0.00元
安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