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纳妮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方兵伟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6MAEBY4797E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莲湖路219号博香苑商住小区9#商业用房商业20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头市监处罚〔2025〕221号
经查,当事人通过惠客盟小程序进行订货,“活力28”柠檬洗洁精1.1KG/瓶分别于6月9日进了4瓶,进价6.8元/瓶,金额27.2元,7月1日进了12瓶(1箱),进价80元/箱,以上共进了16瓶,购进总额107.2元。销售8瓶,销售价格10.8元/瓶,销售总额86.4元,库存8瓶被查扣。“活力28”山茶花香洗衣液2KG/袋分别于6月9日购进12袋(2箱),进价51元/箱,金额102元,7月1日购进24袋(4箱),进价51元/箱,金额204元,9月11日购进6袋(1箱),进价51元/箱,金额51元,以上共进了42袋,购进总额357元,销售了40袋,销售价格16元/袋,销售总额640元,库存2袋被查扣。执法人员于2025年9月29日邮寄《鉴定委托书》,并于2025年10月23日收到“活力28”商标授权独占使用企业:湖北活力日化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意见函》及相关材料,鉴定结论“经鉴定,送检产品为侵犯“活力28”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产品。”执法人员于2025年10月27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无异议。根据《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第五条“已销售的侵权商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尚未销售的侵权商品的价值,按照已查清侵权商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实际销售平均价格无法查清的,按照侵权商品的标价计算。”之规定,违法经营额=86.4元+10.8元*8+640元+16元*2=844.8元。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活力28”山茶花香洗衣液(2KG/袋)2袋,“活力28”柠檬洗洁精(1.1KG/桶)8桶;
2、罚款5000元(伍仟元)。
5000.00元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