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成都青林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昕宇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10114MA6BCBJ126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泡菜(食品)产业园区繁香大道84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6-17
(2024)川0108民初7933号
服务合同纠纷
成都正检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青林食品有限公司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成新市监处﹝2024﹞51012524000730号
一、经查明,2024年7月26日,在四川成都新都生产及经营环节监督抽检计划中,当事人生产的“熏煮香肠”(生产日期:2024年6月21日;保质期:12个月;规格:70g/根,1.4kg/包,称量计算)被抽样检测。经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验项目:诱惑红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指标为≤0.015,实测值为0.0472,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未提出复检。二、当事人共生产了493kg涉案批次“熏煮香肠”(规格:70g/根,1.4kg/包,称重计算)产品,生产价格为3.903元/kg,销售价格为8元/kg。当事人于2024年8月21日自行将该批次不合格产品销毁。本案涉案产品货值金额3944元,尚未售出,无违法所得。三、涉案批次品牌名为“香林逹熏煮香肠”为当事人于2024年6月21日生产。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排查,当事人认为在生产过程中配料员疏忽大意,失误多加了诱惑红,导致诱惑红含量超标,致使该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罚款5.0000万元
50000.00元
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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