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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大崇时代火锅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尹伟正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1126MACAFQ1A9W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岷县岷阳镇润城家苑3号楼二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岷)市监罚〔2024〕221号
2024年5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出示了执法证后,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在当事人后厨冷柜中、吧台饮料区分别摆放的以下待使用、待销售的食品超过保质期:1、汇恒虾滑,净含量:150g/袋,生产日期:2022/11/06,保质期:12个月,共26袋;2、雪花纯生,净含量:500ml/瓶,生产日期:20231010,保质期:180天,共7瓶。检查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均与其他合格食品混同摆放使用、销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四)项的规定,经报县局分管领导同意,现场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经报县局分管领导同意,本局于当日决定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3月15日在我局注册成立取得《营业执照》,主营火锅、预包装食品销售等餐饮相关服务。当事人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于2024年5月13日从南门蔬菜市场岷县李源泽水产经销部以每袋11.3元的价格购进了汇恒虾滑30袋;于2023年12月31日从长虹桥东兴源经销部以每瓶4.2元的价格购进了雪花纯生120瓶。上述食品购进后分别摆放在其后厨冷柜中、吧台饮料区进行使用和销售。汇恒虾滑用于直接给顾客上菜使用,雪花纯生直接进行销售,售价为8元/瓶。截止2024年5月15日查获时,以上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将其一直与其他合格食品混同摆放使用、销售,汇恒虾滑使用剩余26袋,雪花纯生销售剩余7瓶。因当事人无饮品销售记录,涉案食品在过期后无法查实使用情况。据当事人陈述,涉案食品汇恒虾滑是2024年5月13日购进,购进时已经超过保质期,且涉案食品均无使用记录和销售记录,涉案食品过期后没有使用和销售。该案的涉案值为349.8元。
对岷县大崇时代火锅店进行了: 1.罚款:金额300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过期食品“汇恒虾滑”26袋,“雪花纯生”7瓶”。;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30000.00元
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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