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恩施市老向水产品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向杰注册资本:3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22801MA4FTCH660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后山湾人民路富硒农产品交易中心水产区1-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恩施市监处罚〔2026〕105号
当事人使用的涉案电子台秤的基本信息如下:①型号:TCS-200,制造单位:上海申衡电子有限公司,出厂编号:2131;②TCS-150,制造单位:永康市华鹰衡器有限公司,出厂编号:2402021。 2026年2月4日,本局执法人员收到恩施州计量检定测试所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证书编号:818011463-010),检定结果: 一、该秤具有铭牌信息,无铅封; 二、该秤具有欺骗性使用特征的组合按键,其操作程序如下: 1、开机,按"13512+去皮",重量显示"b"金额不显示,按非6数字键+去皮,重量显示"c"金额显示"6": 2、关机,开机,按"6+去皮"进入作弊程序,再按[单价1],[单价2],[单价3]等键即可改变称量重量显示结果: 3、放置5kg标称质量砝码测试数据如下: 砝码标称质量 功能键 重量窗口显示值 备注 5kg 按【6】 +【去皮】 5.00kg 进入欺骗性使用程序 5kg 按【单价1】 5.50kg 重量增加10% 5kg 按【单价2】 6.00kg 重量增加20% 5kg 按【单价3】 6.5kg 重量增加30% 5kg 按【单价4】或【单价5】或【单价6】或【单价7】 5.00kg 称重结果恢复正常 4、该秤开机直接按"6+去皮"不会进入作弊程序,必须先进入查看作弊程序密码步骤,关机重启或按"储存"键即退出作弊程序; 5、依照检定规程,该秤在5.00kg称量点法定最大允许误差为:±25g; 6、结论:该秤不符合《JG539-2016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技术要求,判定这台秤为不合格电子台秤。 以及检定结果通知书(证书编号:818011463-001),检定结果: 一、该秤有铭牌信息,无有效铅封; 二、该秤具有欺骗性使用特征的组合按键,其操作程序如下: 1、开机; 2、按数字键【12121】,再按【去皮】,听到响两声进入作弊系统设置。按数字键【920】,再按【去皮】键响两声即进入欺骗性使用程序,再按【动态】、【单重】、【数量】键无声即可改变称重显示结果,按【*】键响两声关闭作弊城促或者关机关闭作弊程序。 3、放置5kg标称质量砝码测试数据如下: 砝码标称质量 功能键 重量窗口显示值 备注 5kg 按【920】 +【去皮】 5.00kg 进入欺骗性使用程序 5kg 按【动态】 5.50kg 重量增加10% 5kg 按【单重】 6.00kg 重量增加20% 5kg 按【数量】 5.00kg 称重结果恢复正常 4、按电源键开机,再打开电源即恢复正常称重状态; 5、依照检定规程,该称在5.00kg称量点法定最大允许误差值伟±25g; 6、结论:该秤不符合《JJG539-2016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技术要求,判定这台秤为不合格电子台秤。 本局于2026年2月6日,向当事人送达检定结果通知书(证书编号:818011463-010;证书编号:818011463-001),当事人已知晓,无异议。 另查明,当事人在日常销售过程中如出现利润微薄或者亏本的情况下会视情况使用上述电子台秤的作弊功能,增加销售的水产品的重量,从而获取非法利益。 因当事人未建立进销货台账,销售记录中无法区分使用作弊功能台秤收取的费用,故对以往的销售情况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电子台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七条:“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没收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构成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按照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电子台秤(①型号:TCS-200,制造单位:上海申衡电子有限公司,出厂编号:2131;②TCS-150,制造单位:永康市华鹰衡器有限公司,出厂编号:2402021)2台; 罚款1500.00元。
1500.00元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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