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榆树市刘家镇张二批发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志刚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2MA14714338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刘家街道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处罚〔2025〕664号
当事人销售无能效标识LED灯泡。
2025年7月5日,我所接到《投诉单》,投诉榆树市刘家镇张二批发商店销售没有能效标识的LED灯泡,经现场核查,销售区域有7W2个,12W两支装1盒,共计4个。“LED灯泡”为没有能效标识的LED灯泡,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销售没有能效标识的LED灯泡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及《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三)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能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能及时改正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秉承过罚相当原则,建议减轻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1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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