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家满福洪茂购物广场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淑良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22331659241XK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崇阳县天城镇崇阳大道金穗大厦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崇阳市监处罚〔2025〕145号
2025年3月2日,当事人从长沙市雨花区晓蔡干货贸易商行以51.2元/kg的价格购进黑木耳100kg;2025年3月4日,当事人从长沙市雨花区明诚食杂商行以39.5元/kg的价格购进银耳30kg,以应崇阳县香山外国语学校黑木耳、银耳所需。当事人采购上述食品时,查验了供货方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检验报告,但无法证明检验报告与本案涉案食品批次相关联。2025年3月9日,当事人向崇阳县香山外国语学校以70元/kg的价格配送银耳30kg,货值金额2100元;以90元/kg的价格配送黑木耳100kg,货值金额9000元,合计货值金额11000元。2025年3月12日,崇阳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对崇阳县香山外国语学校采购的上述银耳、黑木耳进行了抽样送检并于2025年4月1日出具编号为NO:J2025SP0059、NO:J2025SP0060《检验报告》各1份,其中:编号为NO:J2025SP0059的《检验报告》显示“银耳”标准要求“≤0.05”的检验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为0.243g/kg;编号为NO:J2025SP0060的《检验报告》显示“黑木耳”标准要求“≤0.05”的检验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为0.514g/kg。上述2份《检验报告》均显示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案发,上述“银耳”“黑木耳”已被崇阳县香山外国语学校使用完毕,货值金额11100元,违法所得11100元。案件调查中,当事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主动供述本局未掌握的违法行为,涉案产品在崇阳县香山外国语学校使用期间,未接到在校师生投诉举报,社会危害性较小。...[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100元,并处罚款11100元的行政处罚。
11100.00元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