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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汉尧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1MA06TEC3X8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营门街新兴路30号一层B010008、B010009、B010029、B010030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和平市监处罚〔2026〕111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在未取得热食类食品制售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经营“无淀粉纯肉肠”等热食类食品。当事人从2026年1月6日开始销售“无淀粉纯肉肠”“山姆现炸鸡块”“现炸粗薯条”“现炸骨肉相连”,其中“无淀粉纯肉肠”共售出2根,售价5元/根;“山姆现炸鸡块”共售出2份,售价15元/份;“现炸粗薯条”共售出1份,售价8元/份;“现炸骨肉相连”共售出5根,售价5元/根。货值金额、违法所得为2*5+2*15+1*8+5*5=73元。当事人无法提供完整的进货查验材料,2026年1月22日到当事人处进行检查,当事人对上述情况改正完成,并已对“无淀粉纯肉肠”“山姆现炸鸡块”“现炸粗薯条”“现炸骨肉相连”做下架处理。当事人对上述事实予以确认,未提出异议。
1.给予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73元;
3.处罚款3000元;罚没共计3073元。
3000.00元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