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彩玲电动车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彩玲 | 注册资本:5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9001MA79XT6PX1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十小区九洲商贸物流港B区15栋12、1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八师市监处罚〔2025〕224号
经查,2024年9月12日,当事人从天津金箭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以1000元/辆的价格购进3辆(型号:TDT2278Z)“金箭”牌电动自行车(含充电器与蓄电池),以1800元/辆的价格购进2辆(型号:TDT2256-1Z)“金箭”牌电动自行车(含充电器与蓄电池)。3辆型号为TDT2278Z的“金箭”牌电动自行车,1辆用于抽样检验,由抽样单位支付1300元购买,剩余2辆未售出,其中1辆返回厂家,1辆被扣押;2辆型号为TDT2256-1Z的“金箭”牌电动自行车,1辆用于抽样检验,由抽样单位支付2200元购买,剩余1辆未售出,返回厂家。上述两批次电动自行车经抽样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当事人提供了生产厂家资质、出库单、入库单和涉案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综上,本案货值金额8300元,违法所得700元。
一、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234622407059962,型号规格:TDT2278Z)1辆;
二、罚款4150元;
三、没收违法所得700元。
415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