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集贤县艺达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录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521MA1CHKCC1A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集贤县福利镇学府华庭3号楼1-2层1号商服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集市监处罚〔2025〕55号
当事人于2025年05月1日从拼多多店铺明远百货购买20块舒肤佳香皂,共用52.6元。;对外以3元/块价格销售;至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剩余舒肤佳香皂5块,违法所得共:6元。上述舒肤佳香皂经该商标持有人微信小程序扫码鉴定为假冒产品,当事人对上述鉴定结果无异议。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对当事人制作的《现场笔录》1份,证明了当事人经营情况及场所真实存在; 2.对当事人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了销售带“舒肤佳”商标标识的香皂的进销货情况及未取得商标持有人授权的事实; 3.经当事人确认的照片1张,证明了当事人经营场所真实存; 4.经当事人确认的照片1张,证明了当事人销售的香皂带“舒肤佳”商标标识的事实及其销售价格; 5.经当事人确认的照片1张,证明了当事人销售的侵权产品已经被扣押; 6.当事人提供并确认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了当事人的主体经营资格及经营者身份; 7.当事人提供拼多多购买记录和店铺信息各1份,证明了当事人的的进货来源、数量、价格 ; 8.“舒肤佳”商标持有人微信小程序扫码鉴定为假冒产品照片1张,证明了当事人销售假冒“舒肤佳”商标的商品的事实。
1、没收、销毁当事人侵权商品(见清单321号);2、处以500元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6元,罚没款共计:506元。
500.00元
-
2025-06-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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