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邵烨 | 注册资本:65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100762517073M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园区绿谷大道353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16
(2026)浙72民初126号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利航达供应链(宁波)有限公司
简达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
宁波海事法院
2
2026-04-16
(2026)浙72民初127号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利航达供应链(宁波)有限公司
简达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
宁波海事法院
3
2026-04-15
(2026)浙72民初127号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利航达供应链(宁波)有限公司
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简达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海事法院
4
2026-04-15
(2026)浙72民初126号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利航达供应链(宁波)有限公司
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简达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海事法院
5
2025-12-10
(2025)浙1102民初8193号
劳动争议
史**
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6
2025-10-11
(2025)浙1102民初57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
苏州诗诺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7
2023-08-18
(2023)浙1102民初3363号
劳动争议
刘**
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8
2023-08-09
(2023)浙1102民初3363号
劳动争议
刘**
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9
2022-08-03
(2022)浙1102民初283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
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娄**,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郭**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10
2022-06-24
(2022)浙1102民初283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
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娄**,郭**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2-25
2019-12-20
(2019)浙1102执374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广州市万业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9-12-20
2019-11-24
(2019)浙1102执3918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广州市强信皮革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9-12-13
2019-11-25
(2019)赣0112民初38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昌市恒峰纤维粉有限公司与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05-23
2019-05-13
(2018)浙1102民初467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强信皮革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54508.25元
民事案件
5
2018-12-24
2018-11-06
(2018)浙11民辖终1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郑**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8-08-15
2018-05-09
(2018)浙1102执恢644号
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威隆皮革商行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8-08-13
2018-06-11
(2018)浙1102民初2033号
保证合同纠纷
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与何**、何**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8-08-06
2017-12-13
(2017)浙1102执91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威隆皮革商行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8-08-05
2018-05-28
(2018)浙11民辖终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何**、何德新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10
2018-03-14
2018-03-14
(2018)浙1102民初16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与绍兴柯桥科康贸易有限公司、何**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丽市监处罚〔2026〕26号
当事人于2025年9月9日生产合成革(鞋面用聚氨酯人造革合成革)一批,9月23日被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抽样3米(含备样1米;无偿供样)送检,后经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为1253403008)显示产品“断裂伸长率(A类)”项目的检验结果为:经向13%(标准要求≥15%);“耐折牢度(A类)”项目的检验结果为:干态,低温表面有裂纹(标准要求-20℃,4万次,表面无裂纹),不符合执行标准QB/T2780-2024《鞋面用聚氨酯人造革合成革》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综上,当事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处以货值金额0.6倍的罚款7344元;
2.没收违法所得836.8元;
3.没收不合格鞋面用聚氨酯人造革合成革1米
上述罚没款合计8180.8元。
7344.00元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