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唐少爷果蔬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桥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324MAC0A6Q48K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桂林全州县全州镇民主路5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全市监处罚〔2024〕225号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5月21日对位于广西桂林全州县全州镇民主路55号的唐桥经营的全州县唐少爷果蔬店依法进行水果监督抽检,2024年6月21日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检验报告二份,其中夏橙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三唑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大台芒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6月25日将上述检验报告(No:SP20241261)、(No:SP20241266),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顺序号:SP20241261)、(顺序号:SP20241266)各1份依法送达给当事人唐桥签收,并检查发现上述被抽检的水果(2024年5月20日购进的夏橙和大台芒)已全部售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检验报告依法生效。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经营农药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的水果;2024年7月5日,经县局局长批准,对该店进行立案查处,指定陆芳玉、唐小勇负责调查处理。经现场检查、拍照、取证、询问当事人、收集相关证据等后,2024年7月18日调查终结。
没收违法所得455元,并处罚款3500元,罚没共计3955元整,上缴国库。
3500.00元
全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