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市中区聚鑫连昇大酒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烈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70402MA3KXKAH8N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南园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枣市中市监处罚〔2025〕11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5月28日以 6元/公斤的价格从新华市场流动摊点共购进了2.5公斤“山药”(以下称涉案食品原料),在店内作为食品原料使用用于制作菜品销售。2025年5月29日,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购进的涉案食品原料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在进货时未能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原料检验合格证明。抽检当天涉案食品原料按照6元/公斤的价格向抽检人员销售了1.6公斤,剩余的全部作为食品原料制成菜品销售给顾客,有证据证明该批次涉案食品原料货值 9.6元,违法所得9.6元。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9.6元;
3、罚款人民币2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2009.6元,上缴国库。
2000.00元
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2
2
枣市中市监综执处罚〔2023〕190号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原料
1:没收违法所得34.20元;2罚款51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5134.20元上缴国库。
5100.00元
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