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京贝思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5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袁小芹注册资本:3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104MA1WQQ3D6Q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1号-76、-77、-78、-79、-80、-81、-82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18
(2025)苏01民终8602号
合同纠纷
南京凝之慧服饰店,南京贝思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弓**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3-13
(2024)苏0106民初14813号
服务合同纠纷
弓**
南京贝思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南京凝之慧服饰店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3
2024-12-17
(2024)苏0106民初14813号
服务合同纠纷
弓**
南京贝思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南京凝之慧服饰店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4
2024-12-16
(2024)苏0106民初14813号
服务合同纠纷
弓**
南京贝思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南京凝之慧服饰店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5
2024-11-13
(2024)苏0106民初14813号
服务合同纠纷
弓**
南京贝思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南京凝之慧服饰店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秦市监处罚﹝2025﹞00157号
当事人在未落实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应当核实供货单位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以及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合格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的规定。 当事人擅自将未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使用于人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12月1日)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在中国境内上市的药品,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第九十八条第四款“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的规定。
罚款金额100,000元;行政处罚种类: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100000.00元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