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恒天飞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斌 | 注册资本:6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181794712041L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浏阳市澄潭江镇和家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0-23
(2020)湘0181民初88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浏阳市恒天飞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栾城区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浏阳市人民法院
2
2020-09-03
(2020)湘0181民初88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浏阳市恒天飞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栾城区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人民法院
3
2019-12-23
(2019)湘0181民初119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邓**
浏阳市恒天飞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汤**
浏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7-27
2021-06-01
(2021)湘0181执27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浏阳市恒天飞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申请石家庄市栾城区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173839.50元
执行案件
2
2020-09-30
2020-09-25
(2020)湘01民辖终6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石家庄市栾城区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浏阳市恒天飞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3
2020-04-03
2020-03-18
(2020)湘0181执2238号
浏阳市恒天飞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诉何**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02-10
2019-12-23
(2019)湘0181民初119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邓**与汤**、浏阳市恒天飞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8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19-03-11
2019-01-29
(2018)浙07民申164号
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
浏阳市恒天飞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浙江东阳方圆集团日用工业品总公司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7-12-01
2017-11-10
(2017)赣07民终2509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连平县城好运来烟花爆竹经销部、浏阳市恒天飞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7-07-04
2017-06-27
(2017)浙0783执2329号
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
浙江东阳方圆集团日用工业品总公司、浏阳市恒天飞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6-11-01
2016-11-01
(2016)浙0783民初550号
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
浙江东阳方圆集团日用工业品总公司与浏阳市恒天飞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4611.91元
民事案件
9
2015-09-01
2015-09-01
(2015)通民初字第16702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查x与张*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3-11-15
2013-11-15
(2013)镇民初字第320号
原告马**、马若梦与被告孟**、浏阳市夜秀出口花炮有限公司、湖南恒天烟花制作有限公司为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58186.84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浏市监处罚﹝2024﹞243号
本局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报告交办函,反映当事人生产销售的“玩转青春”和“三足鼎立(喷花)”产品被监督抽检,检验结果不合格。2024年3月5日,执法人员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同日对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予以立案调查。3月12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至3月28日调查终结。经查明,2023年12月5日,广东省河源市质量计量监督检验所受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在中山市通成贸易有限公司对标示当事人生产的规格:2个/盒、生产日期2023年、产品级别为C级、商标颐小牛、品种烟花爆竹的“玩转青春”进行监督抽检,抽样基数20盒,并于2023年12月15日出具检验报告(编号No:WJS232197)显示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样本的所检部件、药量、标志项目不符合GB 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要求,判定为监督总体严重不合格。另查明,2023年10月23日,盐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受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在铁岭经济开发区联心日杂有限公司内对标示当事人生产的型号规格喷花类、生产日期2023-01-18、产品等级合格品、产品商标贤祥(图形)的“三足鼎立(喷花)”进行监督抽检,抽样基数288个,并于2023年12月16日出具检验报告(编号No:J2023YH0512)显示检验结论为:经检验,检验项目中部件-引燃装置-引燃时间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本局于2024年3月5日将上述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报告无异议,不要求复检;同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成品仓库进行了检查,在当事人的仓库未发现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现查实,当事人2023年12月2日共生产“玩转青春”200件,每件24盒,每盒2个,成本价50元/件,并于2023年12月5日全部销售至中山市通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价60元/件,获销售款60×200 = 12000元,利润2000元。2023年1月18日共生产了“三足鼎立(喷花)”200件,每件24个,成本价48元/件,并于2023年12月5日全部销售至中山市通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价60元/件,获销售款60×200 = 12000元,利润2400元。本案共计货值24000元,违法所得24000元。
1、没收违法所得24000元;2、处罚款24000元。
24000.00元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