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维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姚燕军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500397316600H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南街街道凤台西街899号(太平洋大厦)后院东三楼305房间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城市监处罚﹝2025﹞192号
1.经查,微信服务号“晋城睿康教育”和公众号“睿康教育”是晋城市维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所有并运营。2.该公司在微信服务号与公众号发布的广告属于教育类广告,其中宣传的“凭借100%提分率与良好的家长口碑,持续助力学子实现学业突破”等属于对教育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的描述。3.该涉案广告是该公司提供内容和素材,晋城市城区盛世佳美广告制作中心制作,广告费用为270元。该公司在微信服务号及公众号发布培训广告含有“凭借100%提分率与良好的家长口碑,持续助力学子实现学业突破”等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涉嫌构成发布对教育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的教育广告行为。
对当事人涉嫌发布对教育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的教育广告行为,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270元。
270.00元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