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鑫欧吧音乐宫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姜英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581MA0QXKQQ35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霍林郭勒市304国道东双兴北侧2-2-14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霍公(莫)行罚决字{2025}414号
2025年4月30日21时许,我局民警对霍林郭勒鑫欧吧音乐宫进行检查时发现,鑫欧巴音乐宫为666包厢时发现崔爱茵和包宇娇对纪金辉和张杰进行有偿陪侍服务。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和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霍林郭勒市鑫欧吧音乐宫以娱乐场所提供、从事营利性陪侍提供条件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旗县: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11月12日。
-元
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公安局
2025-05-13
2
(霍)文综罚字【2025】001号
营业日志未登记
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元
霍林郭勒市文化和旅游局霍林郭勒市文物局
2025-01-24
3
霍公(莫)行罚决字[2024]671号
2024年9月16日21时许,我局民警在对霍林郭勒鑫欧吧音乐宫进行检查时发现,鑫欧吧音乐宫为222包厢内五名男子提供营利性陪侍。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对鑫欧吧音乐宫以娱乐场所为提供、从事提供营利性陪侍提供条件停业整顿六个月,整顿期限:2024年9月17日至2025年3月16日。
-元
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公安局
2024-09-17
4
(霍)文综罚决字[2023]016号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涉嫌未按照规定建立自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营业日志
给予当事人停业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
-元
霍林郭勒市文化和旅游局霍林郭勒市文物局
2023-1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